欠稅民眾不想被境管,或資產遭假扣押,過去只能以黃金、外匯、上巿股票等做擔保品,未來手上的土地、房產,以及上櫃股票也可望獲採認!財政部預告《黃金外幣及上市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計值辦法》修正案,擴大稅捐擔保品採認項目,方便納稅人財務調度,新制在預告結束後,最快10月下旬上路!
依財政部最新統計,截至7月止,個人累計欠稅逾1,000萬元,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,000萬元的重大欠稅案件共938案,欠稅金額高達965.52億元,較去年同期增加17件、欠稅金額多出8.75億餘元。
上櫃股票8折估算
但基於確保納稅人權益下,認同立委提案,修正《稅捐稽徵法》第11條之1,連帶30年不曾修過的《黃金外幣及上市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計值辦法》也跟著修正,並於日前預告,財政部官員表示,修正後的條文名稱將改為《稅捐稽徵機關受理擔保品計值及認定辦法》。
官員指出,部分欠稅的納稅人,為避免資產被假扣押,或因遭強制執行,進行訴願階段,須先繳交部分欠稅金額,若沒繳交,又不想被移送遭強制執行等,如能提供足夠擔保品,就可以免除被限制出境等問題。
只是修法前,僅有黃金、外幣與上巿股票等可當稅款擔保品,未來新制上路,上櫃股票也可適用,惟僅能以8折計算擔保。
另土地、房產與道路用地也都在這次修正中納入。其中土地部分,前提須容易變現,無產權糾紛,且能足額清償的標的才能納入,計算方式是以公告土地現值加2成計算;房屋則須是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的物件,計算方式是以房屋現值加2成採計。
價格計算上,除了房屋、土地現值外,納稅人也能提供不動產估價師估價、大型房仲買賣價值(扣掉佣金加成估算的售價)、法院拍賣或國有財產署等出售公有房地價格等核實認定。
道路用地明確納入
值得注意的是,以前「捐地抵稅」曾是富人、財團最愛的節稅手法。富人低價收購畸零地、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既成道路土地後,再捐贈給政府,就可以較高的公告現值來抵稅,不過,後來政府特別設定捐地抵稅「天花板」下,類似行為大幅減少。但這次修正辦法也增列「道路用地」,只要是需地機關列入徵收補償計畫及編列預算已核定通過的個案,便可納入擔保範圍,擔保計價上以預算審議機關通過的補償金額計價。
對此財政部解釋,由於1998年等函釋已將道路用地納入,這次納入辦法一併修正只是讓法令更為明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