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魚與小雅兩位國中同學,下班後在居酒屋相聚,暢談近況。
「最近要報稅了,之前剛把老爸給我的房子賣掉,結果今年開徵房地合一稅,什麼新制、舊制,還有不同稅率的,搞得我一個頭兩個大!」阿魚忍不住抱怨,把清酒ㄧ飲而盡。
「哎唷!其實沒這麼困難啦!我來幫你算!」小雅挾了口一夜干繼續說。
「房屋合一稅,顧名思義,就是把賣掉房地後的獲利,減掉土地漲價總數額,課徵所得稅。」
「這次修訂的稅制,是針對不動產的『交易所得稅』,也就是如果出售房地獲利,才需要繳稅給政府。至於新制、舊制的區分很簡單,以今年(105)的1月1日為分水嶺, 如果你是在這之後買賣獲利,就是新制,之前持有滿2年者則為舊制。」
「這麼簡單?」阿魚不可置信驚呼。
「是,但注意我剛剛說的,分水嶺中還有『持有滿2年』的規定,很重要!所以我說兩次。」小雅推推眼鏡道。
「舉例來說,如果你在103年1月1日~『前』取得房子,不管是不是繼承來的,到要賣的時候都適用舊制。但若在103年1月2日到105年1月1日之間取得房子:如果之後持有時間超過2年就適用舊制,但未持有2年就賣出就是用新制。」
「我瞭解了,我是在101年取得,今年初賣掉,所以是舊制!那我今年要繳這筆房屋交易稅了!」阿魚問。
「只對一半喔,是舊制沒錯,但(舊制)本年度的交易,是算在明(次)年的五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,你不用急著繳錢啦!」小雅說。
「你為什麼這麼瞭解啊?」阿魚問。
「因為我在台灣工作這麼久了,好不容易在前年103年6月買了一間公寓,但突然想出國唸書,所以打算在今年賣掉,研究一下,發現持有越久,稅率越低!」
境內居住者
持有一年以內 | 稅率 45% |
持有兩年以內超過一年 | 稅率 35% |
持有十年以內超過兩年 | 稅率 20% |
持有超過十年 | 稅率 15% |
※自住滿6年,出售超過免稅額(400萬)者:稅率10%
※調職、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,以及與營利事業合建於二年內出售者:稅率20%
非境內居住者
持有一年以內 | 稅率 45% |
持有超過一年 | 稅率 35% |
※境內居住者與非境內居住者的區別?
境內居住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:
(1)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,並經長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。
(2)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,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。
不符合上述兩項者,屬「非境內居住者」。
小雅喝了口啤酒:「不過我是新制,跟你不一樣,如果賣掉的話,我要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隔天的30天內向國稅局申報!」
「對了,我記得你阿爸還有在南投種水梨對吧?房地合一稅有排除農地農用喔!改天上山再去吃你家的梨子!」小雅補充。
阿魚拍胸脯大聲道:「那有什麼問題?感謝老同學的解說,今年報稅不用煩惱啦,這頓我請!」
「一言為定!大家明天繼續為新台幣努力,乾杯!」
新制房地合一稅如何計算?
1.稅基:
賣價–成本(買價)-相關費用–土增稅漲價數額 =稅基(獲利金額) ※計算交易所得稅時,若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,獲利金額可扣400萬免稅額。 |
2.交易所得稅計算
稅基x 稅率 = 交易所得稅 |